來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消息,1月28日上午,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法院對摔嬰的林州市警察郭增喜進行一審宣判,認定其故意傷害罪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3年。
  在21日的公開審理中,郭增喜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,也沒有自行辯護。在28日的法院宣判中,郭增喜當庭表示不再上訴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河南林州摔嬰民警一審被判3年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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